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?/span>
(2018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?span lang="EN-US">)
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融新大”)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,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,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?/span>
依据相关自律规定,经2018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给予中融新大诫勉谈话处分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;给予企业责任人钟向?/span>诫勉谈话处分,并要求其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?/span>